发布时间:2024-09-14 15:05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艺术学院实验(训)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训)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训教学改革、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学院实验(训)室的实际情况,做到规范有序的开放实验(训)室,特制定我院2024-2025-1学期实验(训)室开放计划。
一、开放实验(训)室
学院设 175 间开放实验(训)室。
实验(训)室数量如下:小琴房122间、数码钢琴房3间、器乐室5间、音乐厅1间、音乐综合实训室1间、多媒体演唱室1间、舞蹈房6间、形体房2间、机房6间、设计类工作室3间、画室3间、工程制图实训室1间、摄影摄像实训室1间、模型制作实验室1间、全媒体交互式演播厅1间、播音与主持艺术融媒体实训中心1间、数字音频实验室1间、语言实训室2间、小录音房9间、录音棚3间、塘湾湖大剧院1间和音乐表演综合实训室1间(此2间由实验实训中心统筹管理)。
二、实验(训)室开放时间
1、开放周次:教学周,1-17周。
2、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未排课时间段,上午08:00 - 12:00,下午14:00 - 17:30,晚上19:00 - 21:00,可全天开放。
三、实验(训)室开放内容
开放实验(训)项目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实验实训项目;学生自主科研课题项目;协助教师科研课题项目;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学科竞赛训练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项目;专业技能考证培训等项目。
四、 实验(训)室开放流程
1、实验(训)室开放工作由分管实验(训)教学的谭红星副院长负责、各系主任负责各专业实验(训)室开放安排以及协调、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具体开展实验(训)室开放活动、实验(训)室管理员负责实验(训)室管理以及开放资料整理。实验(训)室开放管理工作办公室设艺术长廊105,主要联系人李丹15802675791。
2、实验(训)室全面对外开放,采用先“预约申请”后“开放使用”再“材料归档”制度进行。实验(训)室的对外开放应有完整的开放记录。
3、第一步:预约申请。
提前一个星期或至少三个工作日来学院办公室进行“预约申请”。申请师生和相对应的实验(训)管理人员确定实验(训)室开放使用时间,规范填写纸质版《开放性实验(训)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学院实训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流程后,申请师生即可进入实验(训)室开展实验(训)、研究活动。
4、第二步:开放使用。
申请师生进入实验(训)室需填写讲台上红色《实验(训)室开放登记本》后方可进行实验(训),登记时要求字迹工整、明确开放学时和学生人数、有学生和指导教师签名,学生人数如果多余8名则只需签8个学生名字。
5、第三步:材料归档。
在实验(训)室开放使用过程中,需保存材料的完整性。学生需把实验(训)作品如PPT汇报、文案策划、作品等相关作证材料和填写好的《艺术学院开放实验(训)室记录(过程性材料)》的电子档发给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批阅后再发给实验(训)管理人员进行材料归档和课时核算。实验(训)室开放过程成效以及材料归档的规范直接影响指导教师考核和课时核算。
6、实验(训)人应遵守实验(训)室的规章制度(艺术学院实验(训)室日常管理规定,见附件2),应按机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服从实验(训)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实验(训)后,应保证所用的机器、设备的完好和整洁。在开放实验(训)室进行实(训)验的设备、耗材由实验(训)室提供。
7、针对小琴房(音乐表演)、器乐室(音乐表演)、录音房(播音与主持及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房(舞蹈表演)、形体房(舞蹈表演)专业学生的开放使用时间以及指导教师的安排,统一由系部在每学期开学前计划安排,专业学生联系专业任课教师即可,无需来办公室预约申请。其它专业师生如需使用以上实训室,按以上正常流程申请即可。
五、实验(训)室主要开放项目及指导教师一览表
详见附件3。
媒体艺术中心-全媒体交互式演播厅实训室日常管理规定.docx
媒体艺术中心-播音与主持艺术融媒体实训中心日常管理.docx
媒体艺术中心-播音与主持艺术融媒体实训中心日常管理规定.docx
媒体艺术中心-工程制图实训室日常管理规定.docx媒体艺术中心-画室日常管理规定.docx
docx附件3 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室主要开放实训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