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7 20:22 浏览量:
第一条 为满足广大考研读者对学习环境的需要、加强对考研复习期间读者复习资料堆放及占座现象的管理,图书馆在馆内设立考研学习室。
第二条 考研学习室适用对象:大学四年级学生,凭本人学生证申请一个专属阅览座位,不得借用他人证件申请预约。已经毕业和没有考研需求的同学不参加预约。
第三条 考研学习室专属阅览座位,使用期为每年的9月、10月至当年考研结束,具体信息请关注图书馆发布的相关通知。
第四条 申请使用专属阅览座位的读者必须有效的利用阅览座位,并按预约指定的座位号入座。对连续3天不来阅览室使用已经预定专属阅览座位的读者,图书馆将视作自动放弃该预定座位,其他读者可以预约使用。
第五条 申请的座位必须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如发现非本人使用,图书馆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六条 使用阅览室专用座位的读者,必须遵守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需要留在阅览室的个人复习图书资料必须按照图书馆的规定,在指定的地方有序的堆放;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本馆不提供保管服务;所借本馆图书资料,读者自己妥善保管,遗失需要读者自己负责赔偿;个人没办理借阅手续的本馆图书,长时间搁置时,工作人员有权收取,放回书架供其他读者借阅。对不能遵守图书馆规定并不听劝告的读者,将取消该读者的预约资格。
第七条 考研读者请勿将非学习用品带入图书馆,禁止在馆内使用各种电热取暖设备、电热杯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八条 考研读者应遵守预约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第九条 在座位使用中如有问题,请找管理人员协助解决。
第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