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8 17:45 浏览量:
全媒体交互式演播厅使用管理条例
为加强演播厅的使用管理,规范演播厅场地、灯光、音响和视频工作流程,保障演播厅录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以及对内部设备的管理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一、演播厅主要用于新闻口播,专题主持类节目,访谈类节目,文艺专题类节目等教学活动。如若做其他使用,请提前与学院协商预约。
二、演播厅的使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使用人每次使用时都要在使用情况记录本上登记。
三、在使用外来音乐伴奏或视频素材时,需提前一天将音乐伴奏和素材提交给管理员,以便对录音质量进行鉴定。凡电平偏低,噪声超标,频响,响度等指标不合格且有无法进行技术处理的声音素材,管理员有权要求使用方进行更换。
四、进入演播厅,更换鞋套,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演播厅内外及走廊中嬉戏打闹,不准携带宠物,不准在演播厅内吸烟、用餐,吃小食品,以保持演播厅的卫生良好。
五、演播厅内的摄像机,编辑机及灯光、音响设备等均有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拆卸、挪用、外借,特殊情况须有主管领导批准。设备在使用前及使用后都要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六、结束后将设备整齐归位。要保证关闭所有设备电源开关,对录音室卫生进行清扫,作好记录后,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七、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使用设备。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如果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引起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全媒体交互式演播厅管理员及教师管理条例
为加强演播厅的使用管理,规范演播厅管理员及教师的工作流程,保障演播厅录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以及对内部设备的管理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员及教师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
二、演播厅的使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使用人每次使用时都要在使用情况记录本上登记。
三、管理员及教师应在演播厅使用前十分钟打开设备进行预热,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使用设备,如果有不熟悉的请询问管理员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四、演播厅使用结束后,安排值班学生打扫卫生并将垃圾带离.管理员及教师必须及时清点、检查各项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火,确保演播室的安全。
五、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使用设备。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如果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引起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