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2 14:46 浏览量:
课程考试是课程考核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检查学生核心课程学习效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学校课程考试命题与制卷工作,确保试卷质量, 特制定本规范。
一、考核方式确定
(一)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要求,凡考核方式为考试且采用试卷形式的,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教学团队研究确定命题方式、命题范围及试题类型。
(二)公共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终结性考核一般为闭卷考试;实施考试改革的课程,考核方案须经开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
二、命题要求
试卷命题须以检测学生应掌握的知识、须具备的能力以及教学目标的达成度为遵循,采用课程考核大纲规定的考核形式,体现一定的广度、深度、难度和区 分度。具体要求:
(一)试题原则上应覆盖课程考核大纲主要知识点的 80%及以上,且类型多样化,分值分布合理,难度适当;主观题占主导,不出偏题、怪题和学术上尚有较 大争议的试题,预期学生成绩基本呈正态分布。
(二)试题应题意清晰明了,用语准确简明,不会产生歧义;题目之间不得互相有答案提示且内容不得重复;题型按从易到难、先客观后主观的顺序排列。
(三)开卷试题的客观题分值须控制在 20%以内,不能让学生直接从教材、资料、笔记中找到答案,不得设置名词解释、简答等纯记忆类试题。开卷考试必须 明确学生可携带的参考资料、书籍以及计算工具等。
(四)原则上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卷面总分为 100 分;试题难度和题量要适当,不得出现大部分学生过早提前交卷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现象。
(五)每门课程需命 A、B 两套难度、区分度、题型、题量基本相当的试卷, 两套试卷重复内容所占分值须低于 20%,且不得出现 A、B 卷同一大题题目相似 的情况。
(六)两套试卷均需同时提供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中须明确大题中各小题分值,简答、论述、计算、证明等题型都要有详细得分点。
(七)近三年试卷不得重复使用;与上一年级同一门课程试卷相较,重复内容所占分值也须低于 20%。同套试卷的考核成绩班级不及格率高于 30%以上的,命 题教师须出具说明报告。
(八)所有试卷须设有统分表(含各大题得分栏和合分人、复审人签名栏等),参加考试学生的信息栏应设在试卷密封线左侧;卷面上试题与答题原则上不分离,题 目之间须预留足够空间。
(九)命题使用统一的试卷纸和试卷样式,确保格式规范,插图、公式、表格 清晰;试卷统一使用计算机排版、打印。
(十)采用计算机机试的考试课程,已有专门考试软件题库的,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使用;没有专门考试软件题库的,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教学团队一次性命 出题型相同、难易相当的平行试卷 4 套及以上,机试时由学生随机抽取。
(十一)课程考试有特殊要求的,由开课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三、命题程序
(一)命题。同一门课程原则上由开课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教师由开课学院确定。
(二)审题。课程所属教学系(教研室)负责组织非命题的同行教师审核试题与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的符合度,审核题型、题量、难易度、分值分布情况并 进行试题试做,发现问题及时向命题教师反馈,待命题教师修改完善后,审核教 师填写《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报所在二级学院审定。
(三)制作样卷。经审定的试题由命题教师按照学校标准试卷模式制作样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保密责任书一并提交学院教务干事。学院教务干事负 责将校考试卷汇总交教务处,将院考试卷放学院保密场所妥善保管。提交、保管 全程做好保密工作。
(四)抽题。教务处或二级学院教务干事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准备印制。
四、试卷印制
(一)学校统考的科目,由教务处在考试前一周将试卷送指定印刷厂印制;非学校统考的科目,由开课学院负责,在考试前一周将试卷送指定印刷厂印制。
(二)试卷印制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签订保密责任书;试卷印刷的底版、废页等有关材料应及时销毁;印好的试卷统一保管、妥 善放置。
(三)教务处或二级学院领取印制好的试卷时须仔细检查、核对,确认完整无误后签字领取,并依据保密原则集中妥善保管。
五、试卷管理
(一)试题(卷)启封前属绝密文件,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复习串讲、冲刺辅导、圈定题库等方式暗示或泄漏试题(卷)内容,一经发现,依据 《湖南信息学院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评阅后的试卷不发给学生,由开课学院按学校相关规定存档,存档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离校后 5 年;超过保存期限的试卷,统一集中销毁。
六、附则
(一)考查课若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相关命题与制卷要求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三)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